电椅死刑这个过程最初于1889年1月1日起始的。纽约州通过了电椅死刑法。在使用电椅之前,美国普遍以绞刑架作为处决犯人的工具。也许在那个时候电椅算是相对文明和人道的死刑方法。
当犯人只有头部未被皮带固定时,典狱长将通过行刑室中的电话向州长询问,是否如期执行电刑。若接到继续执行的指令,典狱长会询问犯人想不想作最后的讲话。犯人可以对典狱长讲,也可以对观察室中自己的亲属以及记者讲话,当然也可以不讲。最后的陈述结束,犯人头部即被固定。电椅上方的电极被拉下,罩在犯人头上,由一条勒住犯人下巴的皮带固定,装置形似头盔,但没有覆盖后脑勺。犯人剃过毛的小腿也被扣上电极。随后犯人面部会被一面黑纱遮盖。
当行刑者为电椅通电后,第一束电流通过犯人。这次电击电压介乎1700~2400伏特,电流介乎5~8安培,持续时间15~60秒(各州互不相同)。理论上,电流通过脑部,在通电的1/240秒内已经完全损毁神经系统,使犯人陷入昏迷状态,感受不到随后的痛苦。强大的电流将对犯人的各个器脏造成致命性的损伤,导致犯人死亡。某些州在短时间的高电压电流电击之后稍停片刻,施以电压在220~250伏特不等的电流,持续作用1分钟以上,目的在于完全摧毁犯人器脏。一次完整的电击过程结束后,医生上前检查犯人生命体征,若犯人仍有生命迹象,则整个电击过程将重复,直至犯人无生命迹象。图为:被电椅处死的囚犯
当行刑者为电椅通电后,第一束电流通过犯人。这次电击电压介乎1700~2400伏特,电流介乎5~8安培,持续时间15~60秒(各州互不相同)。理论上,电流通过脑部,在通电的1/240秒内已经完全损毁神经系统,使犯人陷入昏迷状态,感受不到随后的痛苦。强大的电流将对犯人的各个器脏造成致命性的损伤,导致犯人死亡。某些州在短时间的高电压电流电击之后稍停片刻,施以电压在220~250伏特不等的电流,持续作用1分钟以上,目的在于完全摧毁犯人器脏。一次完整的电击过程结束后,医生上前检查犯人生命体征,若犯人仍有生命迹象,则整个电击过程将重复,直至犯人无生命迹象。图为:执行使用的电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