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认为在大陆失败主因是未按孙中山何主张办事

2018-10-16 11:58 凤凰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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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在台湾》封面资料图

本文摘自:《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在台湾》,作者:杨天石,出版:东方出版社

孙中山早就提出“耕者有其田”的土改方案,主张“和平解决”“让农民可以得益,地主也不吃亏”。国民党虽接受此方案,但长期空喊、议论。1949年,蒋介石下野反思,认为在大陆失败的主因是未能按孙中山主张办事。他重读孙的《民生主义》演讲,决心入台后首先实行土改,并将这一任务交给其亲信陈诚。

台湾的土改兼顾地主和农民的利益,既使大量农民上升为自耕农,又以土地债券和公营公司的股票补偿地主。结果,台湾农业超越战前最高水平,土地资本向新兴工商业转化。台湾一度跻身亚洲“四小龙”,土改是其起步阶段。

陈诚自称,台湾土改是不流一滴血的革命,美国人视为典范,不少国家纷纷取经,但是,这种土改,不能改变社会的两极悬殊,只改变了财富的占有形式和占有者的社会身份,不少地主摇身变为资本家。

近年来,台湾社会出现“外来者打压本地精英,损害了‘我们’地主的利益”,这就不仅是在为台湾地主叫屈,而且是在为台独理论张目。

土地为地主或庄园主占有,农民或农奴不得不向地主或庄园主承租土地,缴纳高额地租或劳役。这是一种中世纪的落后制度,成为工业化的巨大障碍。综观世界史,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在向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无不面临土地问题,提出过各种各样的解决方案。其中,苏俄经验对中国影响最大。

早在1902年,孙中山在日本东京,与章太炎讨论土地问题,即主张“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1912年8月,孙中山到北京,与袁世凯会晤,明确提出:“欲求解决农民自身问题,非耕者有其田不可。”1917年,苏俄十月革命,立即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使土地成为全民财产,同时按人口和劳动力将土地转交给农民占有和使用。1924年8月,孙中山在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讲话,主张参照苏联经验,实行“耕者有其田”,但是,孙中山认为,将苏联办法“马上就拿来实行,一定要生出大反动力”,因此主张联络农民,“同政府合作”“慢慢商量”“让农民可以得益,地主不受损失”。这种办法,孙中山称之为“和平解决”。它对地主阶级的打击较小,社会震荡较小,阻力也较小,易于为各种社会力量接受,因此,许多国民党人,包括蒋介石等人在内都准备采纳,他们提出过建立“土地银行”等多种设想和方案,但由于种种原因,始终停留于空喊和议论阶段,不见实行。1927年,国共两党的第一次合作分裂,中共转入农村,提出“打土豪,分田地”,独立实行“土地革命”。中共的这一政策在抗日战争期间虽一度停止推行,但解放战争期间继续,进一步发展为清算、斗争而后无偿没收地主多余土地,给予生活出路,加以政治管制的系统政策。这些政策,由于“打”字当头,或必须以“斗争”为核心环节,因此可以名之为“斗争土改”。这种“斗争土改”,其优点是易于激起农民对地主阶级的仇恨,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组织阶级队伍,给予地主阶级以毁灭性的沉重打击,并易于调动农民保卫土改成果的积极性。其缺点则是社会震荡激烈,易于出现“左”的过火性错误。这种土改办法,少数国民党左派接受,大多数国民党人反对。因此,采取温和抑或采取激烈的不同的土改方案成为国共两党的重大分歧之一。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国民党的“和平土改”始终只是空谈,而中共的“斗争土改”则得到广大农民拥护,并在多种“合力”的影响下,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

责任编辑人:马钟鸰 P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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